2012年10月4日 星期四

聚沙成塔、集腋成裘、涓涓細流可成大川!心懷不軌的人去用這句話,會是什麼情形?

如果妳是上市公司大老闆的貼身祕書,您先後85次,利用替老闆請領出差費之便,偽造老闆簽名,以不實的出差報銷單據,共詐得公司9000萬元。每ㄧ次詐領的金額都在100萬元上下,每次100萬元的金額,對大老闆的出差費來說,十分平常,以致於在得手80多次後,稽核人員才發覺異狀,進而追查才讓事件爆發開來。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5%E5%B9%B4%E8%A9%909%E5%8D%83%E8%90%AC-%E6%9E%97%E7%99%BE%E9%87%8C%E5%A5%B3%E7%A7%98%E6%9B%B8%E8%B5%B7%E8%A8%B4-203136590.html

舉這個例子,真是符合上面這句話:聚沙成塔、集腋成裘、涓涓細流可成大川

換ㄧ個情景,假使妳是小偷,經常偷東西,但每次偷的金額都不大,幾百幾千的。妳在得手7次以後被抓,法官判妳7個竊盜罪,每個罪判5個月,併合執行3年半。

妳認為,可不可以易科罰金,繳錢了事,免除牢獄之災?

答案請看刑法第41條

這ㄧ條,落落長。簡單用白話文說,刑法廢除連續犯的規定後,採1罪1罰,偷7次,就犯7個竊盜罪,罰也罰7次,但執行時是併起來一起算關幾年這樣。這就是數罪併罰的意思。

易科罰金的門檻,本來只規定是關6個月以下的罪,妳被總共宣告3年多,還可以嗎?依照這ㄧ條第7項的規定,是可以的。

那不是鼓勵妳,繼續偷,反正只要偷的錢可以繳罰金,留得自由之身,找機會做一票大的,妳可能就繼續偷,不是嗎?

支持繳罰金的人士說,短期自由刑的效果差,如果每個小罪 (宣告6個月以下;本刑5年以下) 可以用錢換自由,這幾個小罪一起執行的時候,當然超過6個月,但還是可以用錢換自由,因為不想讓妳入獄,有機會向大尾的學習,從小偷變大偷。

犯小罪,只要夠小,數罪併罰又怎樣?妳還是不會關,只要妳繳罰金就好。

看來,易科罰金制度,重點是向錢看齊,收多一點罰金,總比把人關進去浪費納稅人的錢要好,犧牲一點 "社會治安",相信社會大眾是可以接受的。

所以;

聚沙還是沙、集腋還是、涓涓細流還是涓涓細流

註:

張明偉老師評論,制訂於民國94 年之刑法第41 條第2 項推翻了釋字第366號解釋與制訂於民國90年之刑法第41條第2項規定,然而釋字第662號解釋卻又肯定了釋字第366 號解釋之合憲性,並進一步宣告制訂於94 年之刑法第41條第2 項違憲。

面對此種法制規範於短期間內之反覆,不免令人好奇,究竟在符合併罰規定之數罪均符合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(均為得易科罰金之罪刑宣告),但所定之執行刑超過6 月時,該等併罰之數罪,是否仍得易科罰金?或是只能入監服刑?之法理究竟為何?


http://www.mnd.gov.tw/Upload/201008/(%E6%B3%95%E5%AD%B8%E8%AB%96%E8%91%973)%E6%95%B8%E7%BD%AA%E4%BD%B5%E7%BD%B0%E8%88%87%E6%98%93%E7%A7%91%E7%BD%B0%E9%87%91--%E4%BB%A5%E9%87%8B%E5%AD%97%E7%AC%AC366%E8%99%9F%E8%A7%A3%E9%87%8B%E8%88%87%E9%87%8B%E5%AD%97%E7%AC%AC662%E8%99%9F%E8%A7%A3%E9%87%8B%E7%82%BA%E4%B8%AD%E5%BF%83--%E5%BC%B5%E6%98%8E%E5%81%89.pdf

-----

刑,41  
           
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,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,得以新臺幣一千元、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,易科罰金。但易科罰金,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,不在此限。

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,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,易服社會勞動。

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,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,得依前項折算規定,易服社會勞動。

前二項之規定,因身心健康之關係,執行顯有困難者,或易服社會勞動,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,不適用之。

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,不得逾一年。

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,情節重大,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,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;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。

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,未滿一日者,以一日論。

第1項至第4項及第7項之規定,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,其應執行之刑逾6月者,亦適用之

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,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。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,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。

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,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,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,另得易科罰金。
-------




2012年10月1日 星期一

百年大錯 -- 價值失衡的思與變: 客人的信用很好用事件!和延宕10天的鬧鐘算數事件!服務可管乎?

百年大錯 -- 價值失衡的思與變: 客人的信用很好用事件!和延宕10天的鬧鐘算數事件!服務可管乎?:  搞資訊管理的都知道,有個叫 PLM (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) 的東西,翻譯成中文叫做產品生命週期管理。國外大廠,很多是從繪圖工具如 AUTOCAD /PRO-E 做起,逐步擴充管理功能到 PDM ,最後號稱有全部解決方案 (Tot...

客人的信用額度很好用事件!和延宕10天的鬧鐘算數事件!服務可管乎?


搞資訊管理的都知道,有個叫 PLM (Product Life-cycle Management) 的東西,其實產品與其服務早就密不可分,在講求軟實力的當下,索性把它改名為 SLM (服務周期管理)

原來的產品生命週期管理,是國外大廠從繪圖工具如 AUTOCAD 做起的,然後逐步擴充管理功能到 PDM (產品資料管理),最後號稱有全部解決方案 (Total solution)。這個思維,脫離不了以硬體製造為中心的概念。

以往,做製造的往往有一個心態,若東西能做出來、賣出去,最好不要再有事情,即使有事,也不太能真正解決。這心態叫售後不理。

好一個售後不理!(反諷)

如果是這樣,那此心態就凌駕了”管理”意志,更踐踏了”經營理念”。(管理是什麼?也許就是一種掙扎後的抉擇。)

經營事業的理念,都要經過”品質折磨” 的洗禮,才能顯現。知名品牌的共通點,都是具有很多可歌可泣的品質故事,做產品如此,做服務也是如此。

有人發明 ”神秘客” 這種 ”欽差” 制度,就是要抓出”聽不見”或”看不到”的”客戶委曲。

讓我們自己仔細檢視一下面對客戶心態,也檢視一下面對營收與利潤壓力的心態,然後相互稱重(權衡)一下。

不急,我們先想一下。下面這2個真實活生生的例子,想想對我們有什麼意義:

CASE1:客人的信用額度很好用事件
某客人A使用旅行社B 的官網,下載信用卡授權書分6期繳交訂金,未料承辦人員甲君,因疏於區辨文件不同版本內容,而將訂金金額1次全部入帳。

B公司發現後,補救措施是:
1. ""客人A 先再刷一筆新的,是同樣金額但分6期的,
2. 承辦人寫簽呈辦刷退,
3. 董事長核可後,才能將舊的那筆刷退。

B 的流程,需要客戶A 額外的信用卡額度來運作,以此來彌補B的錯誤。對不對?

A想:甲君搞錯要B董事長批可,不同意就得一次付,活該。如果不巧,A 的額度剛好用罄,怎辦?

B為確保應收帳款,放它在A客戶權益之前。這乃業界通病,可惜沒人檢討,將錯就錯很久了。

現在業界流行填寫問卷調查滿意程度,反觀以上的B 公司行政事務,攸關客人A 的權益,卻缺乏真正檢討的機制。問卷變成虛應故事,如此,客人A怎會真正感動而快樂?

要成功,就要先快樂,造就快活公司,成就快活客戶,造就快活市場。

提出快活成就方程式:

快活金 x 快活程度 x 感染人數 = 快活財富


--------

 CASE 2:延宕10天的鬧鐘算數事件:算數差,不配對,贈品反惹怨氣

搞行銷的都清楚,若當產品出現滯銷,或是舊產品即將淘汰,新產品即將上市前,舊產品庫存一堆,怎辦?

簡單,找一家公司搭配,把他們家的庫存當贈品,結合我家即將下市產品,來個 "跳樓"降價大拍賣

這手法,簡單,老早在市場上刑 (對舊產品的極刑) 之多年,客人也愛,你看,價格現降2000元台票,再送名牌鬧鐘一個,太划算了。

小華的母親在開學前,眼看小華打了一個暑假的電動,近視日益嚴重,決定給他買一個"高級"的、有"專利"的檯燈。那家什麼礦業公司做的,沒想到,挖礦的,竟然是全球最有創新能"利" (東西超貴,就是貴個2000元也大賣) 的公司之一。

想到此,小華的母親不禁興奮起來:小華即將擁有一台 "世界專利" 的檯燈。

但到哪一家買呢?路上想著想,無意間走到了 "就甘心" 電子。進去一問,果真有一台正在促銷,原價3000多,快要4000,沒想到專案促銷,只要2張小朋友不到,還送背包、讀卡機和鬧鐘,真是太划算了

小華媽想,有了鬧鐘後,又可以訓練小華自己起床,真是一舉2得。2話不說,馬上刷卡買下。

沒想到刷後 (又是刷後發生!) 這時店長面有難色,支支嗚嗚地說,對不起,太太,鬧鐘一時沒庫存,廠商還沒送來,我給您開單,貨一到,我馬上通知您!?

小華的媽還正在興奮著,雖然有一點被澆了冷水,但還好,一想,搞不好過2天鬧鐘就來了,就提著檯燈和其他贈品,高高興興的回家去了。

回家後,左等、右等、前等、後等,前後左右等,就是沒通知

是怎樣?不會算數嗎?一個檯燈配一個鬧鐘,100個檯燈配100個鬧鐘,有困難嗎?對不起,就是有困難,廠商好像趕不出來。

不知行銷會議開過幾回,這種小事,算數的小事竟然也會發生?真抱歉,它真的發生了。

有檯燈,沒鬧鐘,小華母親忍著,心想,價格有便宜就好,沒鬧鐘沒差。但是,當初講好的東西,怎可說不交貨就不交貨?真是太捶心肝了

幸好,在小華母親催促之下,店長自知理虧,從別處調來一個鬧鐘,總算解決延宕10天的鬧鐘算數事件。因為這一拖,就是10個工作天過去了。

所謂魔鬼藏在細節中,這就是魔鬼般的算數細節事件

拜託,下一次"就甘心"的行銷大師們,請您們把算數抓緊,不要再發生不配對的情況了,千萬拜託。

--------

要成功,就要先快樂,自己快樂,同事感染也快樂,造就快活公司,成就快活客戶,造就快活市場。

快活成就方程式:快活金 x 快活程度 x 感染人數 = 快活財富

工法一
從照顧好同仁伙食與起居開始。

工法二
(1) 請看工法一
(2) 請看心法

心法
真誠面對自己
清淨不正雜念
正覺對手無常
慈悲對待別人
看破虛榮浮名
放下內心抱怨
成就自在隨緣